如果想快速离婚,在双方自愿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相对较快;若情况复杂、存在争议,通过法院进行速裁离婚可能是比较快的途径。
协议离婚是一种相对快捷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如果顺利,从申请到拿到离婚证大约需要三十多天。
速裁离婚则适用于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对某些问题存在一定争议,或者有一方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等情况。速裁离婚是通过法院的快速处理程序来完成离婚。法院会安排专门的速裁庭,对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在受理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速裁离婚的时间通常比普通诉讼离婚要短,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完成,但具体时间仍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工作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