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6万元以下,需根据挪用主体、挪用用途、挪用时间等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理。一般来说,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6万以下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在6万元以下、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在6万元以下、进行营利活动的,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6万以下,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行为涉及不同的主体和法律规定。对于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有相应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在1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才达到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所以,如果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6万元以下,未达到上述标准,通常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被挪用资金的单位有权要求其返还挪用的资金,并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分。如果因该挪用行为给单位造成了损失,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的行为适用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挪用公款罪。虽然6万元以下可能未达到挪用公款罪的部分立案标准,但如果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也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单位也可以要求其返还挪用的款项,并给予行政处分。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单位可以通过内部调查程序,查明挪用资金的事实和具体情况。如果涉及到法律纠纷,可以向专业的法律机构咨询,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