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结束并无固定时限,若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可马上结束;若需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通常6个月内审结,复杂案件还可能延长。
在法律层面,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法律并未赋予其像婚姻那样严格的法律约束和保障。同居关系的结束方式主要分为自行结束和诉讼结束。
如果同居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可能存在的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立即结束同居关系。此时,处理同居关系所需的时间完全取决于双方达成共识的速度。例如,有些情侣在决定分开时,对于共同居住期间添置的物品、积蓄等财产分割没有争议,对于可能生育的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也能迅速达成一致,在签订好相关协议后,即可结束同居关系,这个过程可能短至几天甚至更短。
然而,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就可能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是因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相对复杂,涉及的证据收集、事实查明等工作更为繁琐。比如在涉及大量共同财产的分割,且双方对于财产的来源、归属等存在较大争议时,法院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所以说,通过诉讼结束同居关系的时间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在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