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的钱并非一定追不回来,虽然存在较大追款难度,但仍有追回的可能。
在境外诈骗案件中,追款确实面临诸多挑战。从地域方面来看,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司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这使得国内执法机关与境外相关部门的协作存在困难,在调查取证、司法协助等环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部分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司法效率低下、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增加了追款的难度。
诈骗分子为了躲避追查,往往会采用复杂的洗钱手段。他们会将诈骗所得资金通过多个银行账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进行层层转移和洗白,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追踪。一旦资金被分散和洗白,就如同石沉大海,给追款工作带来极大的阻碍。
尽管如此,还是有追回钱款的可能。一方面,我国不断加强国际执法合作。近年来,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执法部门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司法协助和联合执法行动,成功侦破了多起跨境诈骗案件,并追回了部分被骗资金。另一方面,如果受害者能够第一时间报案,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准确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这将有助于执法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及资金流向。此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和反洗钱技术也在不断进步,能够更有效地追踪资金的转移和流向。执法机关可以利用这些技术手段,及时冻结涉案账户,为追回被骗资金提供有力支持。所以,境外诈骗的钱并非绝对追不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