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通常能重新分割。根据不同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在法律实践中,离婚后财产未分割的情形较为常见,而重新分割财产是有法可依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约定,若部分财产未在协议中处理,那么从物权角度来看,这些财产依然属于双方共有,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分割请求。
其次,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发现后,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规定,目的是防止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中的应得利益。
再者,若是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有遗漏,比如因为某些财产的权属情况当时难以确定等原因,没有进行分割,事后条件允许时,也可以再次起诉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离婚时财产分割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然后重新分割财产。重新分割财产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财产的权属证明、交易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