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父母一般不涉及判刑,但如果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法律层面,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赡养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范畴,父母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提供生活照料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不会直接对不赡养父母的子女判处刑罚。
然而,若子女对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就可能构成遗弃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一旦构成遗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不赡养父母本身不直接导致刑事处罚,但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