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可获得相应的赔偿。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单位承担;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由单位承担。之后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当完成工伤残疾鉴定后,后续有一系列重要的步骤需要处理。要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接下来是赔偿协商环节。员工可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员工应清楚了解自己根据鉴定结果应获得的赔偿项目和金额。例如,依据伤残等级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一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双方可以就赔偿的支付方式、时间等细节进行商讨,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劳动合同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总之,工伤残疾鉴定后,员工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