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300元,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刑法中,抢劫罪是一种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就包括“入户抢劫”。
“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入户”这一行为本身就使得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大大增加,并不以抢劫财物的数额多少来衡量量刑的主要标准。
虽然本案中抢劫数额仅为300元,但由于是入室抢劫这种严重情形,所以依然要按照“入户抢劫”的量刑幅度来进行处罚。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各种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抢劫行为是否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等情况。不过,总体的量刑区间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入户抢劫这种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