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给小孩迁户口,可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持离婚证明、本人身份证、孩子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按指引办理,或通过公安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寻求居委会等第三方调解,必要时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要清楚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通常涉及到抚养权等相关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户口迁移一般需父母双方同意并配合办理手续。不过,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会有所差别,所以需要先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有效的方式。可以和男方心平气和地沟通,说明迁户口是为了孩子更好地生活、学习等实际需求,尽量说服其配合办理。在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若协商不成,寻求第三方调解也是可行的办法。比如可以找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他们在邻里纠纷调解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方法,能够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请求警察协助做男方的思想工作。
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等情况,而男方故意阻拦孩子迁户口,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配合办理。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另外,在办理孩子户口迁移时,要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确保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