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开普票涉及的费用点数通常指的是增值税征收率或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可能减按1%征收),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餐饮行业开具普通发票的收费点数与纳税人的类型密切相关。
首先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征收率原本为3%。不过,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在疫情期间,很多地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减按1%征收。这一政策大大减轻了小规模餐饮企业的税收负担。比如一家小餐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为10万元,若按3%征收率,需缴纳增值税100000÷(1 + 3%)×3%≈2912.62元;若按1%征收率,只需缴纳增值税100000÷(1 + 1%)×1%≈990.1元。
其次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例如一家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餐饮服务销售额为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000000÷(1 + 6%)×6%≈56603.77元,如果当月购进食材等取得的进项税额为30000元,那么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约为56603.77 - 30000 = 26603.77元。
此外,除了增值税,餐饮企业还可能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通常分别为7%(市区)、3%、2%。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