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丢失仍可提前还贷。可通过联系贷款银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按照银行的指引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在实际生活中,银行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但这并不影响提前偿还贷款。要明确提前还贷的基本流程。通常情况下,提前还贷需要先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当发现贷款合同丢失后,第一步应立即联系贷款银行。告知银行贷款合同已丢失的情况,银行方面一般不会因合同丢失而拒绝提前还贷申请。因为银行本身有完整的贷款档案记录,合同只是借贷双方约定的一种书面呈现形式,银行系统中存有详细的贷款信息,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内容。
接下来,准备提前还贷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借款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这是证明借款人身份的重要凭证。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提前还贷手续,除了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外,还需要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然后,按照银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提前还贷申请。有些银行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提交申请;有些则需要借款人到贷款经办行的营业网点,填写提前还贷申请表。银行在收到申请后,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前还贷的合规性等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银行会通知借款人办理提前还贷的具体手续。借款人需要按照银行指定的方式,如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将提前还贷的款项存入指定账户。银行在收到款项后,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出具提前还贷结清证明。
最后,借款人可以凭借提前还贷结清证明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等后续手续(如果贷款有抵押物)。总之,银行贷款合同丢失不构成提前还贷的障碍,借款人只要与银行积极沟通,按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就能顺利完成提前还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