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离婚,孩子出生后一般归母亲抚养。但在特殊情形下,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怀孕后离婚,孩子出生时通常尚不满两周岁,所以一般情况下会判归母亲抚养。这是因为婴儿在这个阶段更依赖母亲的哺乳和照顾,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往往更能满足婴儿的需求,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特殊情况下父亲抚养的情形。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孩子也可能归父亲抚养。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这些特殊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并且要经过法院的综合判断。
双方协商的情况。除了法律规定和特殊情形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父亲愿意抚养且有能力抚养,母亲也同意,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这种协商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保护孩子利益的原则,法院一般会尊重。
后续抚养权变更的可能。即便孩子在出生后判归母亲抚养,未来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导致抚养情况不再适合孩子成长,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况,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