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证据不足的案子,法院可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当事人也可通过自行协商、第三方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还能继续收集证据再次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欠钱证据不足的案子,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进行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关键事实。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达到民事诉讼中“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法院会认为原告未能完成举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这意味着原告在此次诉讼中无法通过法院强制被告还钱,其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就彻底失去了主张债权的机会。
除了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还可以考虑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双方可以自行进行协商,在友好的氛围中沟通还款事宜,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如果自行协商有困难,也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具有灵活性和高效性的特点,能够在不破坏双方关系的前提下解决纠纷。
另外,原告可以继续收集证据。证据的形式是多样的,除了常见的借条、借款合同外,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比如,通过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以及借款的金额;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款项的交付情况。当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原告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对于欠钱证据不足的案子,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