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邪教组织策划、煽动会根据不同情形进行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和“情节较轻”有相应的认定标准。比如,造成3人以上死亡;造成多人重伤;曾因邪教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而实施前款规定行为,但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利用邪教组织策划、煽动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还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法律对这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司法机关在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