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对缓刑考验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情况,其缓刑考验期限有着特定的范围。拘役本身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要求在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同时不能少于二个月。例如,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那么其缓刑考验期限可能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某个时间段。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时,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通常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过不能少于一年。比如,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缓刑考验期限会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一审宣判后,犯罪分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那么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就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则作出判决之日即为判决确定之日。这一规定确保了缓刑考验期限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使得缓刑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有效地发挥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