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起诉期间处对象需要谨慎处理,要遵循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道德争议。应在确保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后,再以单身身份正式开展新的感情。
从法律层面来看,在离婚起诉期间,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存续。如果在这个阶段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便不构成重婚罪,在离婚诉讼中,这种行为也可能被对方抓住把柄,对方可以以此作为证据,主张在财产分割时对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从道德层面来讲,在婚姻关系尚未正式解除时就与他人建立新的感情关系,可能会引发社会舆论的负面评价,伤害到配偶和子女的感情。婚姻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关系,还承载着道德和伦理的责任。在离婚诉讼期间,应该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妥善处理好与原配偶的关系,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正确的做法是,在离婚起诉期间,将精力集中在处理离婚事宜上,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已经对他人产生了感情,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后,再以单身的身份去追求新的感情。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同时也能让新的感情有一个健康、合法的开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