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贷款房离婚时分割,需先明确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购买属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决,计算时要考虑房屋购买价、首付款、已还贷款、房屋增值等情况。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购买的贷款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范畴,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不论是一方收入还是双方共同收入,都不影响其共同财产的性质。
当涉及离婚分割时,第一步是双方进行协商。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如对房屋的需求程度、经济状况等,自行协商房屋的归属和补偿方式。比如一方想要房屋,可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双方可自行商定。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对于房屋归属,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优先将房屋判给有稳定收入、能更好承担后续贷款的一方;也会考虑抚养子女的情况,如果一方抚养子女,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该方以保障子女的居住环境。
在计算分割财产时,要考虑诸多因素。假设房屋购买价为 A,首付款为 B,已还贷款本金为 C,房屋现价值为 D。若房屋判给一方,该方需补偿另一方的金额计算方式如下:首先计算夫妻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已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对应的增值部分为 E =(C / A)×(D-A)。补偿金额一般为(C + E)÷ 2 。这里面已还贷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偿还,所以先确定这部分的增值情况,再由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总之,婚后贷款房离婚分割财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