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亲属过户有两种常见方式,赠与方式和交易方式。赠与方式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车管所办理过户;交易方式则与普通二手车交易过户流程类似,需签订交易合同,准备资料后到车管所办理。
一、赠与方式过户手续
1. 办理赠与公证:亲属间以赠与方式过户机动车,首先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办理时需携带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资料。公证处会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之后出具赠与公证书。
2. 准备过户资料:包括赠与公证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保险单等。
3. 到车管所办理过户:双方共同前往当地车管所,在车管所填写申请表,提交上述准备好的资料。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查验,检查车辆是否有违章未处理、是否符合过户标准等。查验通过后,缴纳相关过户费用,一般包括拓号费、工本费等,然后即可办理车辆过户登记,领取新的行驶证和车牌。
二、交易方式过户手续
1. 签订交易合同:双方签订二手车交易合同,明确车辆交易的价格、付款方式、车辆状况等条款。合同可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获取,也可以自行拟定,但要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法。
2. 准备过户资料:交易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二手车交易发票等。二手车交易发票可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开票处开具。
3. 办理过户手续:同样到当地车管所,将车辆开到查验区,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外检,主要检查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外检通过后,到业务大厅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提交资料,缴纳过户费用,最后领取新的行驶证和车牌。
不同地区的具体过户手续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机动车亲属过户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车管所,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资料,顺利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