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欠条但对方承认欠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保留证据以及法律途径等方式来要回欠款。
既然对方承认欠钱,可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平和的态度与对方沟通,明确提出还款的要求,并与对方商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和方式。这种方式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又可能较为高效地解决问题。比如,可以与对方约定分阶段还款,每月偿还一定的金额,直至还清欠款。
一定要注重保留相关证据。虽然没有欠条,但对方承认欠款的事实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明。若双方是通过电话沟通,可进行电话录音;若是微信、短信交流,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这些记录中应清晰体现欠款的金额、原因等关键信息。此外,若有证人能证明对方承认欠款的情况,也可让证人出具书面证言。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至关重要。
如果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之前保留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偿还的欠款金额)、事实和理由(说明欠款的经过以及对方承认欠款的情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若证据充分,法院会依法判决对方偿还欠款。
拿到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对方的财产等,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在没有欠条但对方承认欠款的情况下,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利用好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