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对方全责却不签字,并不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的处理流程。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如申请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在交通事故中,即使对方作为全责方不签字,也不意味着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会受到影响。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的基础上,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作出的技术性结论。只要交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和认定,即使对方不签字,认定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当对方不签字时,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不签字的原因。有可能对方是对责任认定存在误解或不满,通过耐心的解释和沟通,消除其疑虑,促使其签字。
如果沟通无效,且涉及到赔偿问题,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交管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争取达成赔偿协议。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维修费用清单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诉求。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若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事故对方全责不签字并不可怕,当事人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