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有效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法律层面,借条本身一般是永久有效的,它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然而,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时,就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这方面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借条而言,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条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3年1月2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同时,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些规定都对借条在法律程序中的有效性和债权人的权益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