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拿到生效文书的时间因案件适用程序及当事人是否上诉而有所不同。如果是一审判决,且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拿到生效文书的时间通常在判决生效后,一般在生效后较短时间内可联系法院领取,可能是几天到几周不等。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的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不同的判决类型其生效时间和拿到生效文书的时间规定不同。
对于一审判决离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在这15天的上诉期内,判决并未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那么在上诉期满后的第二天,判决就正式生效。法院并不会自动立即发放生效文书,当事人需要主动联系法院,询问领取生效文书的时间和方式。一般情况下,在判决生效后的几天到几周内,当事人可以拿到生效文书,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安排和流程。
要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起了上诉,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样,当事人需要和二审法院沟通,了解何时能够领取到生效的判决书。通常来说,二审法院在作出判决后,会尽快安排送达和相关手续办理,当事人也能在较短时间内拿到生效文书,但具体时长仍受法院工作效率等因素影响。
为了能及时拿到生效文书,当事人在判决作出后,应保持与法院的密切沟通,主动了解案件进展和领取生效文书的相关事宜。同时,要留意上诉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避免因疏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