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主次责任赔偿需先明确事故双方是机动车与机动车,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主要责任方一般承担70%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80%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40%。赔偿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明确后,赔偿的计算至关重要。首先要区分事故双方的主体类型。
情况一: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这种情况下,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通常按照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来计算。例如,事故造成的总损失为10万元,若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那么主要责任方需赔偿10万×70% = 7万元,次要责任方需赔偿10万×30% = 3万元。
情况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当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时,一般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时,承担40%的赔偿责任。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相对弱势的群体。比如,事故总损失为20万元,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那么机动车一方要赔偿20万×80% = 16万元。
在具体的赔偿流程方面,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有明确的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若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对于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若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就由责任人按照上述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此外,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