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追尾后应按以下步骤处理: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查看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警、报保险;配合交警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根据责任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在高速上发生追尾事故时,首先要做的是立即停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开启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闪灯。这能让后方车辆及时注意到前方有异常情况,避免再次发生碰撞事故。同时,要在车辆后方适当位置设置警告标志。一般来说,在普通高速公路上,应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如果是在夜间或者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距离还应适当增加到200米以上。
接着,要仔细查看人员的伤亡情况。如果有人员受伤,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争取让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同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大致情况等信息。此外,也要及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其报案,以便后续的理赔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他们会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收集证据等。最终,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认定事故责任。通常情况下,在追尾事故中,后车由于没有保持安全的跟车距离,一般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需要以交警的认定结果为准。
在确定了事故责任之后,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因事故导致的其他财产损失以及人员的医疗费用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即可。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总之,高速追尾事故处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