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生病男方起诉离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女方所患疾病不影响离婚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会按正常程序审理;若女方疾病严重,无诉讼行为能力,需先确定法定代理人。同时,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要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可能涉及给予适当经济帮助等。
在法律程序上,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女方只是患有一般疾病,不影响其参与诉讼,女方可以积极应诉,表达自己对于离婚的态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意见。如果女方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想离婚,可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良好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聊天记录等,争取让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若女方所患疾病较为严重,导致其无法正确表达意志,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需要先确定女方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女方的父母、成年子女等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将代表女方参与诉讼,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从权益保障角度来看,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女方生病期间,男方起诉离婚,若法院判决离婚,男方可能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帮助。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经济帮助的具体数额和方式,会根据男方的经济状况、女方的病情以及实际生活需要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女方需要长期治疗,费用较高,而男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法院可能会判决男方给予女方较多的经济帮助。
此外,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也会考虑女方生病的情况,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比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多分给女方一些,以保障女方后续的生活和治疗费用。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既要保障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利,也要充分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