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2个月,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当孩子仅有2个月大时,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从生理需求角度:2个月的婴儿正处于哺乳期,对母亲的生理依赖较强。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母亲能够更好地满足婴儿在这个阶段的营养需求和日常护理需要。比如,婴儿可能随时需要进食,母亲在身边能更及时地进行喂养,给予婴儿安全感,这是父亲在这个阶段较难替代的。
从情感需求角度:婴儿在这个阶段对母亲的情感依赖也非常明显。母亲在孕期与胎儿建立了紧密的情感联系,产后也一直陪伴在婴儿身边,能给予婴儿更多的安抚和情感支持。这种情感上的满足对于婴儿的心理健康和情感发展是十分关键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病,继续由母亲抚养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喂养、照顾等基本抚养义务。
总之,离婚时2个月孩子的抚养权判定,一般以判给母亲为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会有不同的结果,最终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