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致轻微伤,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致轻微伤的情况,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并导致轻微伤,通常会认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从而构成寻衅滋事罪。这里的“情节恶劣”,可能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动机、手段、次数、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例如,行为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他人,且造成他人轻微伤,就可能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而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这种情况下,由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所以量刑也会更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法院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处罚金。寻衅滋事致轻微伤的具体量刑,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行为人的各种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