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赔偿不满意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处理。
在遭遇车祸后,如果对赔偿结果不满意,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来解决问题。
首先是协商解决。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是较为简便直接的方式。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问题重新进行商讨,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损失情况提出合理的要求。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便在协商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会起到居中协调的作用,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并非强制程序,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调解。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一种较为正式和有效的解决途径。在起诉前,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撰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能够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维护。不过,诉讼过程可能相对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总之,车祸后对赔偿不满意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争取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