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一般会打到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账户;若未指定受益人,通常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在保险理赔涉及死亡赔偿金的支付问题上,首先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已经明确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将死亡赔偿金支付到指定受益人的账户。指定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并且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确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例如,某人在购买人寿保险时指定其配偶为唯一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就会把死亡赔偿金打到其配偶的账户。
然而,现实中也存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就是说,此时保险公司会将死亡赔偿金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为了确保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会要求相关人员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身份关系证明等。只有在审核通过这些材料后,才会进行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操作。所以,无论是指定受益人还是法定继承人,都需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完成相关流程,以便顺利获得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