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和汽车车祸事故的责任划分需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其一,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如果汽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那么汽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或者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的汽车,此时电动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其二,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汽车左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同时电动车超速行驶,双方都有过错,此时可能会判定汽车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承担次要责任;若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当,例如汽车和电动车都存在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的情况,则可能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其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因道路突然塌陷导致汽车和电动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各方均无责任。
其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比如,电动车驾驶人故意撞向汽车以骗取赔偿,那么汽车方无责任。
在实际的责任划分中,交警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包括查看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准确的责任认定。当事人若对责任划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