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办理和普通离婚一样,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和相关抚养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复婚再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选择协议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基于自愿原则,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孩子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就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包括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种方式能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同时也较为高效便捷。
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法定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后,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变化,如果出现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以保障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复婚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办理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