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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2025-12-23 18: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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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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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所需材料因撤销情形而异。受胁迫结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相关证据材料。

在我国,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不同情形下撤销婚姻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

第一种情形是受胁迫结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此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能确保申请主体的身份真实有效。结婚证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凭证,是启动撤销婚姻程序的基础。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是核心证据,比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若在遭受胁迫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可以详细记载当时的情况;医院的伤情鉴定,如果因胁迫行为导致身体受伤,伤情鉴定能作为遭受胁迫的有力证明;证人证言,现场目睹胁迫过程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也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第二种情形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种情况下,同样需要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此外,还需要提供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它能明确疾病的种类和严重程度;病历资料,详细记录了患病的时间、治疗过程等信息,有助于证明对方在婚前隐瞒了病情。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且要按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撤销婚姻需要什么材料(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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