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也可通过多种途径在上海落户,如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等。
在上海,即使房子没有房产证,依然存在一些落户的办法。
单位集体户:若个人所在单位具备集体户资质,就能够申请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上。通常,单位集体户是为了解决员工户籍问题而设立的。要满足单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比如可能需要员工是正式在职人员,在单位有一定的工作期限等。申请时,需向单位的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单位的流程提交相应的材料,像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明等,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落户到单位集体户的手续。
社区公共户:这也是常见的落户方式。当个人在上海没有自有房产时,可申请社区公共户。首先要确定自己符合社区公共户的申请条件,一般会考量申请人在上海的居住情况、就业情况等。申请人需要前往拟落户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居住证明、身份证、就业证明等材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就能落户到社区公共户。
投靠亲属落户:如果在上海有符合条件的亲属,如父母、配偶等,且亲属拥有上海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那么可以根据投靠政策申请投靠落户。不同的投靠情形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夫妻投靠可能需要满足结婚年限等条件。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房产证明等一系列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完成落户。
此外,落户上海还需要满足上海落户的基本政策要求,如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等。在办理落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