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8个月,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8个月尚处于哺乳期,此时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所以通常情况下会判给母亲。
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孩子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利益,确保达成的抚养协议是合理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时孩子8个月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无论是判决还是协商确定抚养权,都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