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认定需满足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客观方面具有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重婚罪的认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另一类是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其次是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或对方有配偶,却仍然故意与之结婚。如果一方因受对方欺骗,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受骗方不构成重婚罪。
在客体方面,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最重要的是客观方面,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是最明显的重婚形式。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相对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构成“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比如周围群众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双方是否共同承担家庭生活费用、是否共同抚养子女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比如结婚证、结婚登记档案等可以证明登记结婚的证据;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等可以证明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证据。只有当各项条件都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且有足够证据时,才能认定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