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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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他项权证怎么办理

2025-12-18 19: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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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他项权证办理需经过准备申请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审核、缴纳登记费、领取证书等流程,具体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地方规定操作,核心是确保材料完整、抵押关系合法。

房产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用于证明抵押权人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是房产抵押登记的核心法律文件。办理该权证需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是办理的基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申请抵押权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主债权合同(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若抵押房产为共有,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部分地区要求提供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如抵押金额超过一定标准时);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登记申请表等)。材料缺失或不规范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需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清单。

其次,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抵押人(房产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如银行、金融机构)需同时到场签字确认,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办理。提交申请时,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核验,确认无误后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第三步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记机构会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审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抵押房产是否存在查封、异议登记等权利限制;抵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未约定流押条款);抵押人与房产权利人是否一致等。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材料需补正,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逾期未补正将不予登记。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为80元/件,非住宅类为550元/件,具体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示标准为准。缴费后,登记机构会出具缴费凭证,作为领取证书的依据之一。

最后是领取他项权证。一般情况下,审核及登簿流程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因地区效率不同有差异),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和缴费凭证到登记中心领取他项权证。抵押权人需妥善保管该证书,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法律依据。

此外,办理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事项:抵押合同需明确抵押担保范围、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若抵押房产存在按揭贷款,需先结清原贷款并注销原抵押权登记;办理完毕后,若后续需解押,需在债务清偿后凭他项权证、还款证明等材料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综上,抵押房产他项权证办理需以合规材料为前提,通过法定登记流程确认抵押关系,其核心是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房产抵押行为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流程顺畅。

抵押房产他项权证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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