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离婚要使无过错方分割财产比例最高,关键在于收集充分的家暴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过错方少分财产,并结合其他可主张赔偿或多分财产的情形。通常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多分,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家暴是一种严重侵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于因家暴导致的离婚案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在财产分割上获得倾斜。
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家暴存在的各类证据,比如报警记录,这是非常有力的官方凭证,记录了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大致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能证明因家暴所受的身体伤害;受伤部位的照片、视频,直观展示家暴造成的后果;还有证人证言,如果有邻居、朋友等目睹家暴过程,他们的证言也能起到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实施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可能会判决过错方少分财产。
除了财产分割上的倾斜,无过错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家暴不仅对身体造成伤害,更会给无过错方带来严重的精神创伤,因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对家庭有更多的付出,比如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在财产分割时也可以作为要求多分财产的理由。通过充分收集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在因家暴离婚时有望获得较高比例的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