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照肇事逃逸属于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罚需结合事故后果综合判定,包括行政处罚(罚款、拘留)、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及加重情节,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及民事赔偿责任,具体量刑和处罚力度与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直接相关。
无驾照肇事逃逸的处罚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分情形认定,具体可从行政、刑事、民事三方面分析。
一、行政违法层面的处罚(未造成重大损害后果时)
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指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无驾照肇事逃逸主要构成行政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肇事逃逸属于“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根据该法第99条第3项,可额外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合并处罚后罚款总额最高可达4000元,拘留期限可叠加至15日。需注意,无证驾驶包括“未取得驾照”“驾照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等情形,均适用上述处罚。
二、刑事犯罪层面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害后果时)
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无驾照肇事逃逸将构成刑事犯罪,核心罪名是《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会触发量刑加重情节:
1. 基础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司法解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重伤1人以上且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即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 逃逸作为加重情节:肇事逃逸(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会使量刑升级,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逃逸”不要求“逃离后不返回”,只要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当即离开现场即认定为逃逸,即使后续返回或自首,仍不影响逃逸情节的成立。
3. 逃逸致人死亡的特别加重情节:若因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如延误抢救时间),量刑将进一步加重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需注意,若肇事者为逃避责任故意二次碾压、拖拽被害人,可能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最高可判处死刑。
三、民事赔偿责任(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均需承担)
无驾照肇事逃逸者需对受害者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费等。根据《民法典》第1216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但需注意,商业险通常将“肇事逃逸”“无证驾驶”列为免责条款,商业险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最终赔偿责任需由肇事者个人全额承担。若肇事者无力赔偿,受害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拒不履行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追责。
综上,无驾照肇事逃逸社会危害性极大,处罚覆盖行政、刑事、民事全领域,且逃逸行为会直接导致量刑加重、赔偿责任扩大。遵守交通法规、持证驾驶、事故后主动报警并救助伤者,是避免严重后果的唯一正确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