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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好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2025-12-16 15: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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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好一方不愿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无需对方同意,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会依法作出判决。

当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协议离婚的途径已无法实现,此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以下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起诉状应包含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需详细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相关事实)。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核心关键。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可能达成离婚协议或和好协议;若调解无效,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案件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首次起诉时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会显著提高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注意收集和提交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协议、对方赌博或吸毒的证据等。同时,关于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流程相对较长,通常需要3-6个月,若涉及二审或财产、子女抚养争议较大,时间可能更长。当事人应保持耐心,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感情不好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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