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准备身份信息材料、婚姻关系证明、诉讼请求相关证据、民事起诉状等核心材料,具体包括原被告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感情破裂证据及符合格式要求的起诉状。
一、身份信息材料
1. 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确保信息与起诉状一致。若被告下落不明,需提供被告户籍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人口信息查询结果。
2. 被告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若无法获取,可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调取被告户籍信息。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案件,需额外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子女与双方的亲属关系。
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1. 结婚证原件:作为证明婚姻关系的核心证据,需提交原件供法院核对。若结婚证遗失,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或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2. 事实婚姻证明: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材料证明事实婚姻关系。
三、诉讼请求相关证据
1. 感情破裂证据:
分居证明:分居满两年需提供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居委会居住证明等,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家庭暴力证据:报警回执、伤情鉴定书、妇联调解记录、施暴方悔过书等可作为家暴证据。
出轨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照片视频等需确保证据来源合法,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恶习证据:如赌博、吸毒等恶习,需提供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戒毒所证明等。
2. 子女抚养证据:
抚养能力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书、房产证等证明自身抚养条件;若主张对方不适合抚养,需提供对方家暴、酗酒、传染性疾病等证据。
子女意愿证明:子女年满八周岁的,需提交书面意见或法院询问笔录,证明子女愿意随己方生活。
3. 财产分割证据:
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等,需注明房产登记时间、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共同还贷。
车辆证明:行驶证、购车发票,若为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共同财产。
银行存款:需提供开户行、账号及近一年流水,隐藏、转移财产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的法律后果。
其他财产:股票、基金账户明细,股权证明,贵重物品购买凭证等均需提交原件核对。
4. 债务相关证据:共同债务需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如医疗、子女教育支出凭证),个人债务需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
四、民事起诉状
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例如1名被告需提交2份副本)。起诉状需载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案)、事实与理由(简明阐述婚姻经过、感情破裂原因及证据),并由原告签名按手印,注明起诉日期。
五、其他特殊材料
涉外婚姻需提供护照、翻译件及公证文件;委托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函;申请财产保全的需提供担保材料及保全申请书。所有证据材料需整理成A4纸格式,编写证据清单并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及页数,便于法院审理。
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1. 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原件在开庭时提交法院核对。
2. 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偷拍、偷录等非法证据可能不被采信。
3. 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证据,可申请法院不公开质证。
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补充个性化证据,如对方隐匿财产线索、精神损害赔偿相关医疗记录等,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胜诉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