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处理程序包括现场查获、血液酒精检测、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及执行六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均有法定流程和标准,最终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处理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刑事诉讼法规章逐步推进的刑事司法流程,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
现场查获阶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时,会首先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若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醉驾标准),执法人员会将驾驶人带至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抽取血样,用于血液酒精含量司法鉴定。此阶段需同步固定驾驶人驾驶状态、车辆行驶轨迹等证据,如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过程。
血液酒精检测阶段。抽取的血样会在规定时限内送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测结果需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并由鉴定人签名。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报告是认定醉驾的法定依据。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提供证据证明原检测程序违法或样本存在污染等情形。
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收到血液酒精检测报告后,若结果达到醉驾标准,会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侦查内容包括驾驶人身份信息、驾驶证状态、驾驶车辆信息、饮酒时间及地点、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是否存在逃逸等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可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或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于有逃跑风险、无固定住所等情形),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
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会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血样提取程序是否合规、鉴定机构是否具备资质等),并讯问嫌疑人。若证据不足,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1个月);若证据充分且符合起诉条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若情节显著轻微(如血液酒精含量刚达80mg/100ml,无驾驶载人车辆、高速公路驾驶等情节),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由独任法官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血液酒精含量、犯罪情节(如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进行质证和辩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确定,通常为几千元至2万元)。若有造成重大事故、逃逸等加重情节,可能转化为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更重。
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在看守所)。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执行期间,若罪犯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申请减刑,但实际操作中醉驾案件减刑较少。
整个处理程序从查获到判决,一般需3-6个月,复杂案件可能延长。每个阶段均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依法惩处醉驾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