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准备法定资料(如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并按“资料准备→网上预审→线下提交→审核发照→后续变更(税务、银行等)”流程办理,涉及前置审批的需先取得相关许可证。
一、必备资料清单(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可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标准模板,确保填写的变更前后经营范围准确、规范,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规范用语。
2.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需全体股东签字(有限公司)或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签字(股份公司),决议内容需明确变更经营范围的具体条款、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及授权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决议日期需与实际召开时间一致。
3.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载明原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的修改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公司原章程有特殊规定(如经营范围变更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正案需符合章程约定。
4.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变更登记完成后,登记机关将收回原营业执照,换发载有新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先办理补领手续。
5.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需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 前置审批文件或许可证:若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包含《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前置审批项目(如食品经营、医疗器械销售等),需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未取得前置审批的不得纳入经营范围。
二、具体办理手续流程
1. 资料准备阶段:梳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确认是否涉及前置审批(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政务服务网查询《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若涉及需优先办理审批手续;同步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召开股东会并形成书面决议,确保股东签字真实有效(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2. 网上预审阶段:登录公司所在地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如各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专区),上传上述资料扫描件进行线上预审,登记机关一般在1-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需根据意见补充或修改资料(如经营范围表述不规范、股东会决议签字不全等)。
3. 线下提交阶段:预审通过后,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窗口提交,工作人员核对资料无误后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4. 审核发照阶段: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核准,换发载有新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出具《驳回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企业可按要求整改后重新申请。
5. 后续变更阶段:取得新营业执照后,需在30日内办理税务信息变更(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窗口提交《纳税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及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避免因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信息不一致影响发票申领、纳税申报等;同时,若公司在银行开设基本户或一般户,需向开户银行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等资料,更新账户备案信息,确保资金往来正常。
三、注意事项
1. 经营范围表述需规范:应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标准用语,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销售日用品”需细化为“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等),登记机关对不规范表述有权要求修改。
2. 决议与章程一致性:股东会决议中变更经营范围的内容需与章程修正案完全一致,且需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表决比例的规定(一般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具体按公司章程约定)。
3. 后置审批管理:部分经营范围虽无需前置审批,但属于“后置审批”项目(如增值电信业务、劳务派遣等),企业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未取得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