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醉驾取保候审后申请回老家执行,需向当前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合理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执行机关审查批准后,由老家公安机关协助执行。核心在于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回老家的必要性,并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监管规定。
法律依据:异地醉驾取保候审后变更执行地点的流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其中,《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则规定,执行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和被取保候审人的实际需求,对执行地点进行调整,但需确保不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
申请条件:申请回老家执行需满足“有合理且必要的理由”。实践中,常见的合理理由包括:老家有需要照顾的直系亲属(如年迈父母、年幼子女)、在老家有固定工作且需正常履职、老家为户籍所在地且无异地生活基础等。需注意,单纯以“生活习惯”“方便出行”等非必要理由申请,执行机关可能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申请时需向当前执行机关(通常为办理醉驾案件的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案由)、当前执行地点、申请变更至老家的具体地址、申请理由(需详细说明回老家的必要性,如提供亲属病历、工作证明等)、承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书面保证。
2. 老家居住证明:需提供老家的固定居住凭证,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需覆盖取保候审剩余期限)、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需注明实际居住地址及联系人)。
3. 身份及案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取保候审决定书复印件、当前执行机关联系方式等,以便执行机关核实身份及案件状态。
4. 辅助证明材料:根据申请理由补充相关证据,如家庭困难需照顾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医院诊断书;因工作需要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无法异地履职的说明。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整理后,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给当前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办案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或办案中队),建议同时保留材料复印件及递交回执,以备后续查询。
2. 执行机关审查:执行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3至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是否合理、老家居住证明是否真实、变更执行地点是否影响案件侦办(如是否存在串供、逃避侦查风险)。必要时,执行机关可能向老家公安机关发函核实居住情况。
3. 作出决定:若审查通过,执行机关会出具《变更取保候审执行地点通知书》,并通知老家公安机关(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协助执行监管;若未通过,会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如理由不充分、老家无固定居住场所等),申请人可补充材料后再次申请。
4. 老家执行衔接:批准变更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老家公安机关报到,登记联系方式、定期报告行踪(通常为每周或每月书面报告活动情况),并接受老家公安机关的动态监管。
注意事项:
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在执行机关作出决定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前往老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面临保证金被没收、保证人被处罚,甚至被撤销取保候审、依法逮捕的后果。
2. 配合监管义务:变更执行地点后,仍需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老家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内向老家公安机关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3. 案件进展配合:即便回老家执行,申请人仍需配合异地办案机关的调查(如醉驾案件的血液酒精含量复检、检察院讯问等),需按要求及时返回案发地或通过远程方式配合。
综上,异地醉驾取保候审后申请回老家执行的核心是“理由合理、材料真实、流程合规”。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充分证据,主动与执行机关沟通,确保变更过程合法有序,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