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起诉书需包含准确的当事人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逻辑清晰的事实理由、合法的法律依据及规范的格式,同时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附相关证据线索以增强主张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撰写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起诉书,核心在于通过规范的结构与内容让法院清晰了解诉求依据,从而支持合理主张。以下从关键要素展开说明:
一、当事人信息需准确完整。起诉书中需明确原告(通常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被告(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及子女的基本信息。原告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信息需尽可能详细,若不知对方准确住址,可提供经常居住地信息(需居住满一年以上),否则可能因法院无法送达而影响立案。子女信息需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原被告关系,确保与出生证明一致,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主体认定错误。
二、诉讼请求需具体明确且可执行。这是起诉书的核心,需清晰列出三项内容:一是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如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当地生活水平(可参考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被告收入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20%-30%比例,无固定收入的参照行业平均或同地区平均水平),明确“每月支付XX元”或“每年支付XX元”,避免模糊表述;二是支付期限,需写明“自X年X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或“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如子女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三是特殊主张,如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需说明理由(如被告长期在外、可能转移财产或存在支付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风险),否则法院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
三、事实与理由需逻辑严密且有证据支撑。此部分需分层次陈述:首先说明婚姻与子女状况,包括原被告结婚时间、离婚情况(已离婚的需注明离婚时间及离婚协议/判决书编号,未离婚的说明分居或诉讼离婚进展)、子女抚养权归属(已确定抚养权的需引用协议或判决内容,未确定的需先解决抚养权问题);其次阐述被告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如“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但自X年X月起未支付”或“双方未达成协议,被告月收入15000元却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再次列举子女实际需求,如“子女就读XX学校,每年学费12000元,每月生活费3000元,医疗费年均5000元”,并说明被告收入情况(可提及“被告为XX公司员工,月工资15000元,有稳定支付能力”,同时暗示已掌握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最后引用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明确主张的合法性。
四、法律依据需准确引用增强权威性。除《民法典》第1085条外,若涉及子女大额医疗、教育支出,可引用《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关于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规定,通过法律条文支撑诉求,提升法院对主张合理性的认可。
五、格式规范与管辖法院需符合要求。起诉书需以“民事起诉状”为标题,结尾注明受理法院全称(需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若被告下落不明,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具状人签名(原告手写)及日期。内容需分“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可简要列举,如‘离婚协议书1份、子女出生证明1份、被告工资流水1份’)”等模块,避免遗漏关键部分。
需特别注意,起诉书中不得虚构事实或夸大需求,所有主张需基于客观事实与证据(如子女学费发票、医疗费单据、被告收入证明等),否则可能因缺乏依据被法院驳回。同时,若已离婚且协议约定抚养费,需在事实理由中说明“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拒不履行”,以强化被告的违约责任。通过以上要素的完整呈现,可有效提升起诉书的规范性与说服力,为后续诉讼程序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