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对方逃逸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后联系保险公司报案,配合警方调查,待查明肇事者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索赔;若未找到肇事者,可通过车损险理赔,由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车辆被撞后对方逃逸属于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处理时需遵循“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维权”的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方逃逸时,报警是首要环节——需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清晰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对方车辆特征(如颜色、型号、车牌号部分信息、有无明显损坏或标识)、逃逸方向及自身车辆受损情况。同时,严禁擅自移动车辆或破坏现场,现场痕迹(如刹车印、散落物)和环境(如路口监控、商铺摄像头)是警方追查肇事者的关键线索。
第二步:全面固定证据。在等待警方到场前,当事人需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具体包括:①事故现场全景照片(含道路标识、周边环境);②车辆受损部位特写(多角度拍摄碰撞痕迹、凹陷或划痕);③对方车辆遗留物(如保险杠碎片、车漆、车牌部件等,需用物品隔离保存,避免污染);④若有目击者,需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警方后续调查。此外,注意观察周边是否有公共监控(如道路监控、小区或商铺摄像头),可告知警方调取范围,证据越完整,警方追查成功率越高。
第三步:48小时内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即使对方逃逸,当事人仍需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通常要求48小时内),申报“对方肇事逃逸”案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商业车险条款,若车辆投保车损险,在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保险公司可按约定比例赔付车辆维修费用(部分保险公司对“无法找到第三方”有30%免赔,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报案时需提供现场照片、警方报案回执、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避免因报案超时导致保险拒赔。
第四步:配合警方调查并获取事故认定书。警方到场后,当事人需如实陈述事故经过,提供已知的全部信息(如对方车辆细节、逃逸方向、是否听到异常声响等)。警方会通过调取监控、走访周边、排查车辆登记信息等方式追查肇事者,若成功锁定,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逃逸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若暂时未找到肇事者,警方会出具“事故证明”,注明“对方逃逸,尚未查获”,作为后续保险理赔的依据。
第五步:根据调查结果处理赔偿事宜。若警方成功查获肇事者,当事人可凭事故认定书与对方协商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方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未查获肇事者,车损险赔付后,保险公司会取得“代位求偿权”,后续警方查获肇事者时,由保险公司向其追偿,当事人无需额外操作。需注意,若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应优先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后续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综上,车被撞对方逃逸后,核心是“快速反应、证据留存、依法联动”——通过报警固定责任、保险覆盖损失、警方追查肇事者,最大限度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