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时,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沟通、第三方调解、提起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等步骤逐步推进,核心在于依托合法证据和法律程序实现债权。
当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首要任务是固定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因此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和“债权未受清偿”是关键。具体证据包括:书面借条或借款合同(需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时间、双方身份信息);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需备注“借款”及双方身份关联);催款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需体现对方承认借款事实及欠款金额);对方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或还款计划(可作为后续协商或诉讼的补充证据)。若缺乏书面借条,需通过多份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债权无法认定。
证据收集完毕后,建议优先尝试友好协商沟通。协商时需注意方式方法:选择正式场合或书面形式提出还款要求,避免情绪化冲突;明确告知对方逾期不还的法律后果(如征信影响、诉讼成本);若对方提出延期还款,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如逾期利息按LPR的1.5倍计算,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同时保留协商过程中的全部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截图),作为后续维权的辅助证据。
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途径。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可向双方共同居住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员居中促成还款协议。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认后的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执行力,能节省诉讼时间成本。若调解不成或对方拒绝调解,则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提起诉讼前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若未约定还款期限,从债权人首次主张权利时起算。若超过诉讼时效且对方提出抗辩,债权可能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因此需在时效内通过催款并保留证据(如发送催款函并要求签收)中断时效。
诉讼阶段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双方身份信息。法院受理后,会依法传唤被告,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执行法院可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对无财产但有收入的,可扣留、提取其收入;对隐匿财产的,可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此外,若借款时对方提供了抵押或保证,可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在诉讼中主张行使抵押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进一步增加债权实现的可能性。整个过程中,需始终保持理性,避免采取暴力催收等非法手段,确保维权行为本身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