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借钱不还,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收集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如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起诉。
当合作伙伴借钱不还时,首先可以考虑协商解决。这是较为温和且成本较低的方式。可以与合作伙伴面对面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也许对方是因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在沟通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表明自己的立场和需求,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比如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的时间节点和金额。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这些证据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它们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等重要信息。有了充分的证据,后续的维权行动才能更有底气。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选择申请支付令。这是一种较为简便快捷的法律程序。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若支付令申请不被支持或者债务人提出了有效的书面异议,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胜诉,而合作伙伴仍然不履行判决,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第二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