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本身并不能直接判定离婚,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分居时间无关,只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中,分居情况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需要强调几个要点。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即便时间再长,也不符合该法定条件。分居要满二年,这里的二年是连续计算的,且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间,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会仅仅依据分居时间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全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即使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同时,即便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条件,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也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分居时间只是一个参考,并非分居到一定时间就必然会判定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