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病了,双方都有责任管钱。在法律层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照顾义务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孩子生病的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方式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明确了,即便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生病所产生的费用,双方都有义务承担。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孩子生病时,父母应该先进行友好协商。比如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确定各自承担费用的比例。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好,另一方经济相对困难,那么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以适当多承担一些费用。如果双方之前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医疗费用有明确约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
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生病费用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判决费用的分担。通常会按照双方收入的比例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孩子生病时先行支付了全部费用,之后可以要求另一方按照应承担的比例进行偿还。同时,随着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的医疗情况,父母双方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以孩子的健康为首要考虑,共同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