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感情破裂但一方不同意处理相关事宜(通常指离婚)时,可通过协商沟通和诉讼两种途径解决。若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感情破裂且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首先可以尝试协商沟通。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充分听取对方的意见和诉求,尝试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收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合理分配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目的是希望双方能够化解矛盾,重归于好或者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